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黑政调〔2018〕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庆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付 中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原庆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于 春 久胜镇镇长
于可欣 县交通局局长
丛立明 县财政局局长
左云峰 县统计局局长
刘 立 丰收乡乡长
林万东 同乐镇镇长
赵晓国 建民乡乡长
孙合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云鹏 发展乡乡长
许延成 欢胜乡乡长
陈海玉 柳河镇镇长
李义东 县民政局局长
崔立东 大罗镇镇长
李瑞生 县住建局局长
杨国文 县林业局局长
李 印 勤劳镇镇长
迟国良 巨宝山乡乡长
邱春景 庆安镇镇长
肖广平 县发改局局长
律志明 县水务局局长
郑学良 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
赵东涛 平安镇镇长
徐昆栋 致富乡乡长
梁亚斌 民乐镇镇长
霍喜庆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姜 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庆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原庆祥兼任。
三、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部署及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统筹领导和推进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