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庆政办发  > 查看详情
        发布机构: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0-06-10
        名称: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安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庆政办发〔2020〕16号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安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庆安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庆安县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庆安县2020年防范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绥化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绥处非发〔2020〕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全民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时间
          2020年6月6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实施
          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至6月8日)
        各乡镇(街道)、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和自身实际,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9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方式
          (一)设置基层宣传网点。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城市主街道、车站广场、社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较大地区,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置咨询点,向社会公众分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特别是要加强对老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加强宣传。
         (二)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发挥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报刊、电视、短信、车载媒体、大屏幕、政府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围绕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政策实施、重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查办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工作。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三)利用新颖的形式进行宣传。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网点,持续开展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系列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的宣传。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短视频、微动漫的常态化宣传工作(全年电视播放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互相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无处遁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宣传工作主体责任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目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风险隐患大量积聚,维稳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各行业部门、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充分利用好每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加大力度,切实提升宣传教育实效
        各乡镇(街道)、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全力推进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宣传。着重加强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影视文化、批发零售、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同时,要认真总结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关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三)齐抓共管,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国家处非联办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部署行业部门、相关媒体等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实现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结合实际制定持续性、多方位、多层次、多样性的宣传计划,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有力制止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于7月2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以正式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附活动信息、图片、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报送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224室)。
          联 系 人:孙光旭 0455-4335351 
          电子邮箱:qacfb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