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定点培训机构:
为落实《黑龙江省“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黑人社函〔2021〕27 号)和《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29 号)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定于 2020年 2 月至 3 月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 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面向广大留岗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通用素质培训。各企业要结合稳岗留工实际,采取企业自主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多种方式对调休不歇班和留岗职工提供精准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努力实现“留岗一人、培训一人”。对就地过年、在企休假的职工,可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开展工匠精神、法律法规、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通用素质培训。企业留岗人员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等。
二、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延长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期自 2021 年 1 月 21日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企业对2021 年 1 月 21 日以后新吸纳劳动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停工停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企业每人每月补贴 1000 元,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
三、组织实施线上培训。各类培训主体可通过人社部向社会遴选推荐的 54 家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途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增加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组织留岗劳动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部属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 6 个线上培训平台以及我省的双鸭山技师学院互联网+尚农农民教育培训平台,在活动期间免费开放。对于线上不能满足的培训课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线下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对参加线上培训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55 号)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组织实施优质服务。活动期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会及时更新培训项目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同时面向留岗人员,提供至少 3 次以上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 1 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 1 个适合的培训项目。
联 系 人:姬彤亚 17545180333
办公地址:庆安县人社局307室培训股
庆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