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及废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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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废物及废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医疗机构:
近期鉴于我县当前的疫情形势,为降低疾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及废水环境监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及按要求进行处置,规范化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
二、加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消毒工作,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强化消毒;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实现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