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1个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0-04-17
点击:3346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庆安县鑫瑞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庆安县丰收乡丰收村姚方家屯 |
庆安县鑫瑞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哈尔滨新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主要建设1座500t/d烘干塔、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房等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800m2。工程总投资3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5.3%。 |
1、员工不新增,厂区原有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烘干塔粉尘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统一收集于锅炉房内,外售综合利用。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