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公告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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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省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5万元(中央专项1612万元,省级专项1533万元),其中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145万元(中央专项1612万元、省级专项153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资金使用要求,经庆安县2021年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如下∶
一、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145万元
1.小额扶贫贷款贴息66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共有309户小额扶贫贷款1437万元,按照现在贷款额度本年应贴息金额为66万元。
2.“雨露计划”助学补助9.9万元。经统计,拟对脱贫户及边缘户学生33人次进行补助,每人每学期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500元。
3.计提项目管理费31.45万元。按照中央财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联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县级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568.34万元,修建水泥路17.671公里,涵89道。其中:(1)脱贫村道路硬化项目268.827万元,道路4.289公里,涵24道。柳河镇新宏村修建水泥路1.828公里、涵16道;大罗镇东明村修建水泥路1.603公里,涵4道;发展乡发祥村修建水泥路0.858公里,涵4道。(2)非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1299.513万元,道路13.382公里,涵65道。同乐镇同发村修建水泥路4.6公里、涵37道;致富乡永富村4.772公里,涵10道;发展乡发展村修建水泥路4.01公里、涵18道。
5.产业项目投资1469.31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统筹农产品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我县缺少农业化牵动性冷链物流产业,结合2021年项目库,拟竞拍鑫晨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被法院公开拍卖,经过几次流拍后现价格为1425.82万元,加上需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共计需1469.31万元。该公司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内,占地20111平方米,建筑面积734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1345平方米,生产车间589平方米,冷藏库1236平方米,恒温库2105平方米,保温库2109平方米,门卫室38平方米,仓库23平方米),可用于农特产品加工、冷藏和销售,重点发展鲜食玉米等产业,会提供务工岗位20个和辐射带动150农户增收,该项目的实施由县财政局、农投公司负责。
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用于2021年勤劳镇曙光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主要修缮特色食品体验一条街房屋、场地,道路两侧硬化及铺设彩砖;特色食品加工一条街厂房附属设施建设及其设备采购,酒厂一楼装修、改造及景点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作为项目管理费。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5-4416345
联 系 人:陈立明
受理单位:庆安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庆安县东大直街农委综合楼
庆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