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发[2020]7号)文件要求,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于欢等16名中高职、技工院校在读学生,通过本人申请,县乡村核实、比对、审核、村级公示等程序,确认符合“雨露计划”条件,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每人1,500.00元,所需资金共计24,000.00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庆安县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统计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5-4416345
联 系 人:王宏波
受理单位:庆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庆安县东大直街农委综合楼
庆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