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82万元,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0〕130号)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村申请、乡(镇)和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1、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项目。投入补助资金27.2万元。经村申请、乡(镇)审核,我县贫困户2020年有种植土地272户,每户补助1000元用于购置生产资料。
2、疫情防控期间,新增的临时岗位项目。投入补助资金7.41万元。经村申请、乡(镇)审核,我县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贫困户29名,工作天数741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3、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助项目。投入补助资金9.3万元。经村申请、乡(镇)审核,截止4月1日,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共计110人,其中:省内34人,每人补贴生活费500元;省外76人,每人补贴生活费1000元。
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庆安县2020年自种地贫困户名单
附件2:庆安县疫情防控期间新增临时岗位贫困户明细表
附件3:庆安县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贫困人口明细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5-4416345
联 系 人:王宏波
受理单位:庆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庆安县东大直街农委综合楼
庆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