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要求部署,切实做好燃气安全工作,4月1日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期间发现庆安县钢厂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对机动车辆非法驶入生产区进行阻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住建局立即约谈企业负责人,依法责令关停整改,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