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切实做好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月1日至3月29日庆安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联合对全县燃气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重点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燃气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并登记台账限时整改。
针对燃气安全隐患落实不力的燃气企业,县燃气安全隐患工作专班对部分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责令其整改,对部分情节较重的予以关停,责令其停业整顿。
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县燃气企业经营主体做好燃气安全宣传以及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同时对燃气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厂站及营业网点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场所消毒消杀等防疫措施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庆安县燃气安全隐患工作专班监督举报电话:0455-4413039
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9日